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8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三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5 12:58:04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17〕44号)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掀起全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大力推进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粮食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拟定于11月在武汉市举办2018年度“湖北工匠杯”全省粮食行业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粮食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二、参赛对象

全省粮食行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油仓储管理员(原粮油保管员,下同)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原粮油质量检验员,下同)。为体现群众参与的原则,凡在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均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竞赛包括粮油仓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两个工种。

四、竞赛内容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决赛试题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命题,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相关考务服务。

五、竞赛时间

2018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形式

各市、州在10月上旬前按照竞赛内容自行命题进行初赛选拔。初赛结束后10日内,各地以市、州为单位,推荐4-6名(其中:粮油仓储管理员2-3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2-3名)成绩优异者参加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七、表彰奖励

(一)对获得特有工种(职业)竞赛第1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报请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获得竞赛各工种(职业)第1-3名选手,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获得竞赛各工种(职业)前8名的选手,省粮食局按规定申报相应职业资格晋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四)对获得竞赛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由省粮食局颁发团体一、二、三等奖奖牌,4-8名的代表队,颁发团体优胜奖奖牌。对竞赛宣传、组织工作较好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有关要求

本次竞赛,既是全省粮食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也是为明年的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荐选拔人才。各地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要互相配合,高度重视,共同组织,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工种优秀人才参加竞赛选拔,争取把本地区最高水平的职工推荐出来。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省局组织的集训,经过集训,挑选优秀选手参加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总工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