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8 年“湖北工匠杯”一一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1 11:03:53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加快培养民政高技能人才,引导全省养老服务人员队伍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技能和水平,促进湖北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18年“湖北工匠杯”一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竟赛名称

2018年“湖北工匠杯”一全 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二、竟赛时间及地点

拟于10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

由各市(州)分别选拔人员参加竞赛(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从业人员。

(二)热爱养老护理事业,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三)同一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只能派1名参赛选手;每个市(州)至少有1名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参赛。

已获得“湖北省技能大师”  “湖北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竞赛。

四、竞赛评分

本次竞赛赛制分为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半决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实操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总决赛由一个综合实操模块组成。半决赛成绩前30名选手进入总决赛。按照半决赛成绩30%和总决赛成绩70%确定选手竞赛总成绩。(具体竞赛技术纲要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40名)。

2.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二)奖励办法。

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奖的选手和团体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其中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

六、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举办,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和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具体承办。竟赛成立组织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3),负责此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部门共同组建,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七、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好本地区参赛人员的选拔工作;要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养老护理人员热爱本职、苦练技能,争当技术能手;要充分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们的先进事迹,在全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护理人才、增强行业社会认同的良好氛围。省竞赛组委会将适时对各地开展选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黄菊 

联系电话:027-50657012、13986590646

联系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张庆庆  

联系电话: 027-87262285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