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人社厅发文关于“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4 17:04:2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推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技工教育改革创新,促进全省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经研究决定,省人社厅拟于7月中旬组织开展“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和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

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一、大赛项目

本次大赛设汽车技术、车身维修、数控车工、工业机器人、信息网络布线、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工、健康与社会照护、幼儿教育、电子商务、烹饪(中式烹调)、美容、烘焙等13个比赛项目。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

1.参赛对象为全省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含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

2.以技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支参赛队每个项目可报2名选手,每位选手可指定1名指导教练。

3.各技工院校要以组织选拔赛、预赛的形式遴选出优秀的选手参加省决赛。凡开设有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均应报名参赛。

三、预报名及有关事项

1.各技工院校要结合比赛项目认真填写《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相关情况调查征集表》(附件1),并于6月18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竞赛部。

2.各技工院校可结合自身条件和基础,选择申报项目承办单位,在《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相关情况调查征集表》(附件1)中认真填写相关情况和承办条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确认。

3.各技工院校可按照比赛项目推荐专家,要求至少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副高级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在岗职工(教师),填写《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专家推荐表》(附件2),于6月18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竞赛部。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入选专家组人员名单。

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一、大赛项目

1.思政类;

2.机械类;

3.电工电子类;

4.信息类;

5.交通类;

6.服务类;

7.财经商贸类;

8.农业与工业综合类;

9.文化艺术与其他类;

10.公共类。

类别说明:

1.农业类、能源类、化工类、冶金类、建筑类、轻工和医药类等7类专业归入农业与工业综合类;

2.文化艺术类、其他类等2类专业归入文化艺术与其他类;

3.德育、政治、职业指导、心理健康、第二课堂等归入思政类;

4.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归入公共类。

二、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教学方案设计、说课与答辩两部分。

教学方案设计:可选取相对独立、完整的人文素质/职业活动,或来自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中的某一具有典型性的具体内容,以文本及节选教学视频形式提交。

说课与答辩:以教学方案设计文本为依据,结合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进行现场说课与答辩,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

三、大赛要求

全面倡导技工教育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理念,突出学生中心、能力本位,着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与职业能力,执行相关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及《一体化课程规范》。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发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同时将取消所获荣誉。(项目类别表、教学设计模板、教学视频制作要求,参照上届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相关技术文件。大赛评审办法及评价表由省厅组织专家修订后另行公布。)

四、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是湖北省技工院校在职教师,且未在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每个竞赛类别每所学校可选派1名选手参加。参赛选手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各市州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大赛工作办公室负责复审。

 

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

一、参赛人员

1.参赛人员须是全省技工院校在校生(注册技工院校学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参赛人员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参赛人员3—5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设指导教师1—2名。

2.大赛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

3.参赛人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指导教师不得同时指导两个比赛项目。

二、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须是已经创业或计划创业的项目,同时应体现出创新性,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业创新意识、市场分析和项目转化能力。

2.参赛项目的选题和构思设计、项目申报书的撰写均由参赛人员自主完成。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情况表和项目计划书两部分(见附件5)。

3.曾在2019年底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创业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可参加本次大赛。

三、申报名额

本次大赛由各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技师学院不超过3个,高级技工学校不超过2个,普通技工学校不超过1个。

四、有关事项

1.由各市州或技工院校根据大赛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等大赛相关技术文件自行组织开展初赛,并将最终推选创业项目情况于6月25日前报省人社厅职建处汇总。

2.各市州按技工教育专家、企业专家、创业投资专家等三个类型分别推荐1名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办法及推荐表见附件6)。

3.大赛技术文件参照《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评审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此次大赛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组织动员,认真科学备赛。

(二)各技工院校要自加压力,积极报名参赛,组织参赛情况将与学校项目建设、专业设置审批、资金安排等挂钩。

(三)各技工院校要珍惜竞赛平台,通过参赛推动本校专业建设和技工教育模式改革创新,为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应有尽有的贡献。

六、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肖  月

联系电话:027-86653001

电子邮件:772672593@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人社厅809室

(二)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技能人才服务处

联 系 人:董亚妮

联系电话:027-87893429

电子邮件:hbjsjs2021@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908室

(三)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竞赛部

联 系 人:刘  闪

联系电话:027-87262285

电子邮件:hbjnjsb@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6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