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22〕1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93号)精神,省残联、省人社厅拟于10月中旬在武汉联合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七届湖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展示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检验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成效。竞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为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做好项目和人才储备,以残疾人职业能力的再提升和技能风采的生动展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竞赛组织
本届竞赛由省残联、省人社厅共同主办,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为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有关竞赛的重大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监督仲裁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竞赛项目
此次竞赛项目在中国残联下发的《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参考项目》中选定,结合我省实际,充分考虑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市场用工需求、科学引导培训就业等因素,本届竞赛设置5大类26个项目。
(一)信息通信技术类(6项):计算机编程、网页制作、文本处理、数据处理、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安全。
(二)美术专业类(3项):海报设计、摄影艺术创作、动漫设计。
(三)手工业类(8项):裁剪、竹编、刺绣、插花、棒针编织、剪纸、木雕、男女装制作。
(四)工业类(2项):制图员、无人机操控。
(五)服务类(7项):美发、美甲、西点制作、茶艺、咖啡冲调、皮革护理、盲人保健按摩师。
如遇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将予以取消,最终竞赛项目由组委会决定。
四、参赛名额及条件
(一)参赛名额:以市(州)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大型企业残联归属所在地残联,不另行组队。每个代表队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20人,单项不超过2人;各代表队工作人员(含领队)人数原则按 4 名选手配备 1 名工作人员的比例申报。
(二)参赛条件:符合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法定就业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身体状况稳定。在历届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已获得该项目前2名的不得报名参加本届竞赛。
(三)参赛报名:请各市(州)残联统计各地参加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七届湖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手、参赛项目和工作人员,于9月15日之前填报《第七届湖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登记表》(附件2)和《第七届湖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3)上报省残联教就处。
五、奖励方法
(一)奖励原则: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七届湖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范围:竞赛名次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另设拼搏奖、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1.单项奖:单项比赛参赛人数3人的评选第1名,选手在4-7人的评选前2名,8-15人评选前3名,16人(含)以上评选前6名。
2.团体奖:各代表队团体总分为本队所有获奖选手得分总和,其中各项目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未取得竞赛获奖名次的选手不参加团体积分,团体奖按照成绩积分确定前6名。
3.拼搏奖:未获得名次,但表现突出,体现顽强拼搏和奋发向上精神的选手。
4.优秀组织奖:在竞赛组织和参赛期间表现突出的代表队。
5.道德风尚奖:在参赛期间遵守比赛规则、尊重队员对手和裁判以及观众的代表队。
(三)奖励内容:1.对符合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选手,经省人社厅核准后,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93号)相关规定办理。
2.对获得各项目竞赛名次的参赛选手和团体,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或奖牌,给予表彰。
3.对获得各项目1-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金奖励。
4.对获得拼搏奖、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的参赛选手和团体颁发证书或奖牌。
5.各级残联可参照本地同级别体育赛事奖励标准,适当提升选手物质奖励额度,并落实选手户籍所在地配套奖励措施。
六、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残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密切合作,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开展本市(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扎实做好参加全省竞赛选手的选拔和集中培训工作。
(二)各地要加大赛前赛中赛后宣传力度,借助“2022全国残疾人就业宣传年”的有利契机,广泛动员当地媒体资源,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手段,宣传技能竞赛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的特殊推动作用,树立模范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三)各级残联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积极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将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科学研判疫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防疫规律,齐心协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竞赛期间将举办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活动,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相关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