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 湖北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8 09:48:57 来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人社厅 省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技能强省战略,促进我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检验检测技术人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质量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施湖北人才强省、技能强省战略工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提高检验检测队伍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秉承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全面提升检验检测队伍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基础。

二、大赛名称

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大赛。

三、大赛时间及地点

2022年10月在武汉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共同举办,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承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处,成员由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和承办单位派员组成,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有关日常工作。

五、大赛项目和内容

本次大赛总决赛分为笔试和现场操作两部分。

(一)笔试主要考查从事质量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实验室相关知识以及本专业在国内外发展的情况及趋势等。

(二)现场实操主要考查(具体项目技术纲要见附件2):1.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工种对配制酒中的总糖测定;2.产品质量检验工程技术人员对导体直流电阻测量、工业用氢氧化钠中铁含量的测定;3.纤维检验员对纺织品纤维成分定性分析的检验检测能力。

六、参赛人员条件

鼓励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其他部门以及社会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报名。凡是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近三年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事检验检测行业一年以上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均可参赛;代表参赛的人员应当在所在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三年无违规、违纪和违法不良记录,并由所在机构出具其证明材料。

七、大赛赛制

本次大赛赛制分为初赛、选拔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各地各单位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以提高整体检验检测水平为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各类检测机构报名实施。

(二)选拔赛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选拔赛,内容为以笔试方式进行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地各单位代表队的个人笔试成绩,进行团队总分排名,各项目专业技术理论考试成绩排名前50名参赛选手入围省级决赛,并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

(三)总决赛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举行决赛,内容为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和团体大赛;大赛组委会根据代表队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总和进行排名,并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最终决赛结果。

八、组织实施

(一)初赛:1.大赛时间:2022年8月。

2.大赛方式:各地自行组织。

(二)选拔赛:1.大赛时间:2022年9月。具体时间将由大赛组委会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官网上提前予以公告。

2.大赛方式: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各地具体实施。

(三)总决赛:1.大赛时间:2022年10月。参赛名单及具体时间将由大赛组委会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官网上提前予以公告。

2.大赛方式:线下指定地点举行。

九、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省级总决赛奖项由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共同制定。

1.组织奖:若干项。

2.团体奖:按照各代表队(单位)在总决赛中的团体成绩排名授予,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总决赛参赛代表队(单位)数量的10%、20%、30%和40%。

3.个人奖:按照参赛选手在总决赛中的个人成绩授予个人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个人奖7名。

(二)计分规则:综合大赛个人总成绩根据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按照4:6的分值比重计算。个人奖按照个人总成绩排名确定,成绩相同时,现场操作考核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团体成绩按照参赛代表队综合大赛个人总成绩之和的排名确定,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

(三)奖励办法:1.获得个人奖的选手和团体奖的队伍,颁发证书。个人奖项根据大赛选手个人总成绩确定,奖励选手个人;团体奖项根据团体总成绩确定,奖励获奖队伍;组织奖根据各地各单位的组织和成效,奖励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参赛队伍。

2.获得总决赛各项目个人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按程序向省人社厅申报“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职业(工种),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总决赛个人总成绩4-8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3.获得总决赛各项目个人第1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择优按照程序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好本地辖区内报名工作,确保大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大赛组委会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选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多措并举,加强防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等承办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大赛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完善大赛期间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大赛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大赛的相关宣传活动,及时报道选手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