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 号)精神,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定于 2023 年 9 月在天津举办。为做好本次大赛新增 26 个赛项的选手选拔工作,决定举办湖北省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新增项目湖北省选拔赛由省人社厅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及选拔集训承办单位联合组成选拔赛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仲裁组、裁判评判组、技术专家组、技术保障组等赛事工作机构。综合协调组设在省职鉴中心,负责赛事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等相关工作。
本次选拔赛每个项目设一主一辅 2 个选拔集训承办单位,其中各项目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会同辅助单位制定选拔集训工作方案、组建选拔集训专家组,承担选拔集训主要工作任务,协调辅助单位落实选拔集训工作安排。辅助单位主要是按选拔集训工作方案安排,协助做好选手选拔集训和赛事保障工作任务。
二、比赛项目及标准
比赛项目传统赛项(6个):烹饪(中餐)、起重设备应用技术、石油钻井技术、电力系统运营与维护、计算机软件测试、机器人焊接技术。
新职业赛项(20个):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双人项目)、集成电路工程技术(双人项目)、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双人项目)、虚拟现实工程技术(双人项目)、互联网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双人项目)、供应链管理、人工智能训练、健康照护、物联网安装调试(双人项目)、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双人项目)、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双人项目)、无人机装调检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全媒体运营、区块链应用操作、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家政服务(整理收纳)(双人项目)。
各项目选拔集训承办单位见附件。
三、比赛标准
按照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标准和要求,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虚拟现实工程技术等5个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以上,技能类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由选拔 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比赛安排
本次选拔赛分集中比赛和分散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集中比赛结合实际,遴选 10 个左右项目采取集中公开办赛的形式,统一安排在一个场馆同时举办,时间在 2023 年 6 月上旬。
分散比赛由各选拔集训承办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上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 凡 16 周岁以上(2007 年 1 月 1 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在我省从事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在当地工作满 1 年以上)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组队 1.以企业、院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支参赛代 表队每个项目参赛选手不得超过 2 人(双人赛项为 1 队)。 2.各参赛代表队可根据参赛项目推荐 1 名具有相关 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考评员或 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作为裁判候选人,经大赛组委会审 定并参加培训后可参与执裁工作。
(三)报名方式 各参赛代表队需在 6 月 5 日之前,登录湖北省职业 技能竞赛报名系统(www.hbskills.org.cn,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9299、15377000376)填报相关人员 信息。
六、奖励措施
(一)对获各项目前 3 名(队)的选手,经省人社厅 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符合人社部相关 规定的职业(工种),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 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对获各项目获 4-8 名(队)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 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
(二)对获得前 3 名(队)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 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 3 名(队)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 1/2 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 颁发参赛证书。
(三)对前 8 名(队)以外,但理论、实操成绩均合 格的选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技兴 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 政办发〔2022〕31 号)有关规定,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 能等级(已有高级工或以上的,不再晋升)。
(四)对积极参与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在参 赛组织中表现优秀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 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
(五)各项目前 3 名(队)选手入围第二届全国职业 技能大赛湖北省集训队。
(六)对于报名参赛人数不足 10 人(队)的项目, 根据实际情况减少 或取消部分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 积极做好各项参赛工作,高标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次选拔赛 ,并根据选手报名条件严格核实选手身份。各地可根据本地参 赛选手职业(工种)构成情况,选择院校或企业作为竞赛集训 基地。对开展赛前集训的单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 补贴。
(二)各选拔集训承办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尽快组建工作实施机构,拟定工作方案上报选拔赛组委会,坚持原 则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对比赛全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落实安 全管理责任,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比赛过程科学合理、比 赛结果公平公正。主辅承办单位之间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共同做好各项赛事组织工作,确保选拔赛顺利举办。
(三)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 等多种媒体,组织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 劳动者立足本职,钻研技术技能,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 热情和创造活力,扩大大赛影响力,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 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大赛,为大赛提 供技术支持、设施设备支持、相关物资等赞助服务,但不得操 纵、干预比赛。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队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职建处 联 系 人:刘华平 联系电话:027-86656621
省职鉴中心 联 系 人:李 方 联系电话:027-87262285 电子邮箱:hbjnjsb@163.com